2月25日上午,安全保卫处对文东校区进行春季开学安全专项检查。
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:
1、校区厂房内消防设施遮挡,烟感、喷头被封在吊顶里,消火栓被关在小房间里,无法正常使用。违反了消防法第16条,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有效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遮挡。应尽快拆除吊顶或把烟感和喷淋头改在吊顶下方。
2、校区内原有厨房拆除后,烟感、喷淋、消火栓也一并拆除了,长时间存在安全隐患。违反了消防法第28条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应尽快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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