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保卫处
 部门首页  新闻中心  校园治安  消防在线  户籍管理  安全知识  下载中心  工作动态  通知公告  规章制度  信息公开 
安全知识
 安全知识 
下载中心
7月4日,安全保卫处联合维保...
校园110报警电话
地 址: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
部门办公室电话:0531-61326613
各校区报警电话
章丘校区:0531-61321110
文东校区:0531-88592270
Email:chmbwb@126.com
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 > 安全知识 > 正文
 
大学生安全教育 第九篇:预防校园踩踏事故
2020-11-24 13:48   审核人:

   

    大学生安全教育

第九篇:预防校园踩踏事故

拥挤是指一种在很短的时间内,因为某种突发的原因,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引起的情绪亢奋、行动过激、人群大量聚集的失控现象。在行进的人群中,如果前面有人摔倒,而后面不知情的人若继续向前行进的话,那么人群中极易出现像“多米诺骨牌”一样连锁倒地的拥挤踩踏现象。

1、造成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原因:

(1)多在放学、集会、大型活动、就餐等学生相对集中,且心情急迫时发生。

(2)事故发生地点多在教学楼一、二层之间的楼梯拐弯处。上面几层的学生下到此处相对集中,形成拥挤。

(3)个别学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,遇事慌乱,常常出现拥挤并大喊大叫的现象,使场面失控。

(4)不善于自我保护,在拥挤时或弯腰拾物被挤倒,或被滑倒、绊倒,造成挤压事故。

(5)平时缺乏对事故防范知识的学习和训练,无应急措施。

(6)个别学生搞恶作剧,遇有混乱情况时以此发泄情绪或恶意取乐,致使惨剧发生。

(7)晚上突然停电或楼道灯光昏暗,极易造成拥挤事故。

(8)楼梯较窄,不能满足人员集中通行需要。

2、防拥挤踩踏常识:

(1)上下楼梯要相互礼让,靠右行走,遵守秩序,注意安全。

(2)在集合、集会等上下楼活动中,不求快,要求稳。

(3)不准在楼梯间打闹、搞恶作剧等。

(4)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,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。

(5)上课期间,教学大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,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,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。

(6)现场教师、楼管员等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情况,及时引导人员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,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。

(7)一旦发*等安全事故,在现场的教师、楼管员等工作人员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。

(8)各级领导有责任加强学生防踩踏安全教育,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,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定和秩序,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3、公共场所发生人群拥挤踩踏事件如何预防:

(1)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,应该马上避到一旁,但不要奔跑,以免摔倒。

(2)如果未到达楼层时有可以暂时躲避的宿舍、水房等空间,可以暂避一时。切记不要逆着人流前进,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。

(3)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,一定要先稳住双脚。切记远离玻璃窗,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伤。

(4)遭遇拥挤的人流时,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低重心的姿势,即便鞋子被踩掉,也不要冒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。

(5)如有可能,抓住坚固牢靠的东西,待人群过去后,迅速而镇静地离开现场。

(6)在拥挤的人群中,要时刻保持警惕,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,或人群开始骚动时,就要做好准备,保护自己和他人。

(7)在拥挤的人群中,千万不能被绊倒,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。

(8)在拥挤的人群中,一定要时时保持警惕,不要被好奇心理所驱使。当面对惊慌失措的人群时,要保持自己情绪稳定,不要被别人感染,惊慌只会使情况更糟,惊慌不可失措。

(9)已被裹挟至人群中时,要切记和大多数人的前进方向保持一致,不要试图超过别人,更不能逆行,要听从指挥人员口令。同时发扬团队精神,因为组织纪律性在灾难面前非常重要,专家指出,心理镇静是个人逃生的前提,服从大局是集体逃生的关键。

(10)如果出现拥挤踩踏的现象,应及时联系外援,寻求帮助,赶快拨打110、120报警或学校救助电话等。

(11)在出现火情、地震等紧急情况时,在场的工作人员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、标志和图示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。

(12)举止文明,人多的时候不拥挤、不起哄、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。

(13)发现不文明的行为要敢于劝阻和制止。

(14)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,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。

(15)应顺着人流走,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,否则,很容易被人流推倒。

(16)在人群中走动,遇到台阶或楼梯时,尽量抓住扶手,防止摔倒。

(17)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时,要马上停下脚步,同时大声呼喊,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。

(18)若被推倒,要设法靠近墙壁。面向墙壁,身体蜷成球状,双手在颈后紧扣,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。

关闭窗口

地址: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邮编:250200 鲁ICP备10000877号
Copyright © 2013-2019 by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