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按人才途径申请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。
(一)落户范围及地址。
1、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(含技工院校、职业院校毕业学历)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;
2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;
3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专长型人才。
以上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,可自愿选择在区(县)人才集体户、单位集体户、租赁住房处(限该房屋上无户口,下同)、就业地或居住地(租赁住房地或借住地)的社区集体户、近亲属家庭户落户。其中,在区(县)人才集体户的落户范围为本人、配偶、未婚子女。
(二)落户手续。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:
1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;
2、学历证明、技术技能凭证,或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认定凭证;
3、区分不同情形提供:亲属关系材料、拟落户地证件材料。
二、按居住途径申请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,或按居住途径申请市内户口迁移。
(一)落户范围及地址。
1、产权房屋落户。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人员,或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(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,且该房屋上无户口)供其居住的人员,在产权房屋处落户。有使用权住房的,参照本款执行。
2、租赁住房落户。租赁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人员(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),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。其中,商河、平阴两县按本县原租房落户政策执行。
(二)落户手续。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:
1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;
2、区分不同情形提供:亲属关系材料、拟落户地证件材料。
三、按就业途径申请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,或按就业途径申请市内户口迁移。
(一)落户范围及地址。录(聘)用、务工经商、创业等人员,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的,可自愿选择在单位集体户、租赁房屋处、就业地或居住地(租赁房屋地或借住地)的社区集体户、近亲属家庭户落户。
(二)落户手续。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:
1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;
2、就业确认材料;
3、区分不同情形提供:亲属关系材料、拟落户地证件材料。
四、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孙子女、兄弟姐妹)迁济落户,或按投靠途径申请市内户口迁移。
(一)落户范围及地址。夫或妻投靠在济一方、父母投靠在济子女、子女投靠在济父母,在家庭户、单位集体户、社区集体户落户。其中,属夫妻投靠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,除上述落户地址外,其在济一方为人才集体户成员的,可在该集体户落户。其他亲属投靠在济近亲属家庭户落户。
(二)落户手续。办理落户需提供下列手续:
1、被投靠人、投靠人居民户口簿,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;
2、亲属关系材料、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(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);
3、拟落户地证件材料(限单位集体户、社区集体户)。
五、其他情形落户。
对在本市按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,申请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或市内迁移,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。凭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或可信电子身份认证证明、亲属关系材料、在济无合法产权房屋及稳定职业声明(需写明借住地详址)办理。